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年己内酰胺
项目变更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告,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变更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区内,项目将一期工程20万吨/年的己内酰胺生产装置通过扩能改造为28万吨/年,原环评批复的二期工程2×20万吨/年己内酰胺生产装置变更为1×30万吨/年。总规模比原环评批复少2万吨。同时取消了二期自备热电站改为园区集中供热。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
二、公示时间
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变更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024年8月1日,特此公示!
三、公示联系人
王琳 18596955964
附件1: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变更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
公示单位: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